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招生简章(独家)
2020-05-19 11:51:50 作者 : manager 浏览 : 次 评论
职业定义:为了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的管理,保障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全省都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办法。
如:河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河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制度完善、技术先进、全程可控、利用高效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达到50%以上。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190号令,公布了最新审议通过的《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宣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涉及处置与运输、消纳与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细致的对合肥市的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进行了规范,并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明确责任,健全工地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体系,共同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与运输管理,建设、施工企业必须与《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并使用该企业车辆,并建立健全内部装载管理监督机制,严禁超限超载装载运输渣土,杜绝超载车辆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驶离工地。 为落实市扬尘办《关于联合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防堵扬尘污染隐患,提升工地整体环境质量水平。《阿坝州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阿坝州各县(市)加快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同时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过程的监管,严禁在生活垃圾桶(台、池)内和绿化带、河道、街巷(空地)等处倾倒,确保渣土处置管理规范。广元市检查组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是市城管执法局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按照《广元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建筑垃圾管理。汛期即将来临,弃土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为重要,要站在安全度汛的高度,认真抓好弃土场的监管。二是要联动联管,形成合力。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不仅有利于个人自身发展,更有利于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和国家对环保事业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的就业前景将更加广阔。。
职业概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配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管理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使用《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运输企业的车辆,按规定装载建筑垃圾及车辆冲洗除尘等事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两员日常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以及“两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并在施工、监理日志中对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过程记录。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 1、《注册职业鉴定证书》 2、《职业素养专项水平证书》 3、《英语水平能力证书》或《计算机水平能力证书》。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两次,时间为6月,8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
1、《数据库管理》 必考科目
2、《职业素养》 必考科目
3、《英语》或《计算机基础》 两科选一
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 收费6800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教材费、认证费、命题费、监考费、场地费、考试费、阅卷费、高级职业鉴定评审费等,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及其对应证书的费用。
特别说明:此项目由北京芬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独家总推广
联系电话 135 2299 0471 齐老师
如:河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河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制度完善、技术先进、全程可控、利用高效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达到50%以上。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190号令,公布了最新审议通过的《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宣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涉及处置与运输、消纳与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细致的对合肥市的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进行了规范,并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明确责任,健全工地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体系,共同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与运输管理,建设、施工企业必须与《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并使用该企业车辆,并建立健全内部装载管理监督机制,严禁超限超载装载运输渣土,杜绝超载车辆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驶离工地。 为落实市扬尘办《关于联合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防堵扬尘污染隐患,提升工地整体环境质量水平。《阿坝州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阿坝州各县(市)加快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同时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过程的监管,严禁在生活垃圾桶(台、池)内和绿化带、河道、街巷(空地)等处倾倒,确保渣土处置管理规范。广元市检查组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是市城管执法局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按照《广元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建筑垃圾管理。汛期即将来临,弃土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为重要,要站在安全度汛的高度,认真抓好弃土场的监管。二是要联动联管,形成合力。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不仅有利于个人自身发展,更有利于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和国家对环保事业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的就业前景将更加广阔。。
职业概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配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管理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使用《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运输企业的车辆,按规定装载建筑垃圾及车辆冲洗除尘等事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两员日常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以及“两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并在施工、监理日志中对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过程记录。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 1、《注册职业鉴定证书》 2、《职业素养专项水平证书》 3、《英语水平能力证书》或《计算机水平能力证书》。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两次,时间为6月,8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
1、《数据库管理》 必考科目
2、《职业素养》 必考科目
3、《英语》或《计算机基础》 两科选一
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 收费6800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教材费、认证费、命题费、监考费、场地费、考试费、阅卷费、高级职业鉴定评审费等,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及其对应证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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